广西混杂计算与集成电路设计分析重点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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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混杂计算与集成电路设计分析重点实验室安全守则
2026-09-01  

(修订试行)

一、认真落实上级和学校的安全责任制,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易爆、易燃及危险品应由专人负责管理,严格控制使用范围,按规定存放和管理。

二、进入本实验室的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安全条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悉安全防火知识,能正确使用消防器材,懂得扑救火灾的基本方法。

三、实验室要做好防火、防触电等工作,要配备灭火机等消防器材。

四、实验室内严禁吸烟,严禁乱拉电线、私用电炉等违章用电。

五、每日最后离室人员要负责检查水、电、门窗等有关设施的关闭情况,确认安全无误,方可离室。节假日前各室人员应进行安全检查,并作好记录。

六、实验室要采取防盗措施,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对实验室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整改,若发生安全事故,应在采取补救措施的同时如实报有关部门,对造成安全事故者,应根据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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