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试行)
第一条 每位研究生都应以主人翁精神参与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积极参加实验室的各种公益活动。
第二条 爱护公共卫生,保持工作室内整洁,保持公共卫生间干净。严禁在工作室内抽烟;不得在工作室内做饭、吃东西;不得随地吐痰;不得乱扔果皮纸屑等杂物。
第三条 进入工作室要求衣着整齐,不得光膀子或穿拖鞋进入工作室。
第四条 保持工作室内安静。工作时间不得在工作室内聊天、会客、嬉闹打闹;不得在实验楼内大声喧哗。
第五条 珍惜优良的工作条件,不得在工作室内打游戏、看碟;不得带外来非相关人员到实验室。
第六条 爱护公共财物,不得将实验室所配置物品私自带出工作室;最后离开工作室的人员要关好灯及门窗,谨防东西丢失;实验室所配置物品如有损坏或丢失,照价赔偿。
第七条 工作室每天安排一名值班生,值班生负责工作室的清洁卫生,保管好工作室钥匙,不得私自配制,不得转借给他人使用或配制,上班时间及时开门,下班时间关好门窗及电源。
第八条 对违反规定的人员,实验室管理人员有权作相应处理。